根据《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校政发﹝2023﹞24号)的规定,对“一种用于中药制药可调精细度研磨装置”发明专利转让事项公示如下:
一、专利基本信息:
发 明 人:付维维;张丽宏;孟祥冬;张勋琦
专 利 号:ZL 2021 1 1450688.X
专利权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成果简介:本发明提供一种用于中药制药可调精细度研磨装置,涉及中药研磨领域,以解决现有的中药制药研磨装置无法调节装置研磨的精细度,很容易造成研磨的药粉不合格的问题,包括研磨箱体、研磨机构、安装机构、筛选机构、收集机构,所述研磨箱体的上方内部安装有固定机构;此发明相比传统的捣药磨药方式,可以将药材快速研磨成粉,并按所需精细度进行筛分,大大缩短了药材处理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可调精细度的研磨装置便于后续的药物分析、检测和制剂工作,可以广泛应用于中药研究及制备领域。
二、科技成果转化形式:
专利权转让
三、拟交易价格
专利权转让费用:贰万元
四、价格形成过程
经成果完成人与佳木斯鸿鹤药业有限公司协商,双方同意该成果以协议定价贰万元转让专利权。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该专利转让持有异议的,以书面方式向我中心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23日,受理部门为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管理中心(主楼306室)。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451-82193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