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校政发﹝2023﹞24号)的规定,对“一种经颅重复针刺治疗辅助机构及其方法”发明专利实施许可事项公示如下:
一、专利基本信息:
发 明 人:王景;汪金宇;李禹明
专 利 号:ZL 202310076809.1
专利权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成果简介:本发明涉及医疗技术领域,具体是涉及一种经颅重复针刺治疗辅助机构及其方法,包括针柄、固定机构、捻转提拉机构和驱动机构,捻转提拉机构包括柱状套和伸缩杆,针柄固定机构包括弹性套和旋钮,弹性套的一端成型有一圈弹性收缩口,旋钮用于旋转后带动弹性收缩口向内闭合将针柄固定,驱动机构包括与伸缩杆同轴且用于带动伸缩杆来回旋转的转轴,伸缩杆的外壁上开设有一圈波纹槽,柱状套的外壁上固定设有横向插入波纹槽内的限位销,通过本装置的捻转提拉机构实现对针体的自动捻转和提插,免去了人工进行高频率的施针手法的麻烦,并以此施针者能够对后续的穴位进行针刺,缩短了头针疗法的时间,提高了头针疗法的效率。
二、科技成果转化形式:
实施许可
三、拟交易价格
实施许可费用:贰万元人民币整
四、价格形成过程
经成果完成人与连云港迈科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协商,双方同意该成果以协议定价贰万元实施许可该专利。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该专利实施许可持有异议的,以书面方式向我中心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21日,受理部门为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管理中心(主楼306室)。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451-82193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