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校政发﹝2023﹞24号)的规定,对“一种用于治疗哮喘的药物组合物及其应用”发明专利转让事项公示如下:
一、专利基本信息:
发 明 人:刘源、富波、刘艳、周媛媛、姜鹏、郝智超、金爽
专 利 号:ZL 2024 1 0274570.3
专利权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成果简介:本发明属于医药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治疗哮喘的药物组合物及其药物制剂和应用,该药物组合物包含柚皮素和异佛手柑内酯。药理学实验表明,本发明的药物组合物能够显著降低哮喘大鼠血清中TNF‑α、IL‑4、IL‑17、IgE水平,大幅提升哮喘的治疗效果,效果显著优于同等剂量的柚皮素、异佛手柑内酯单独用药,这表明将柚皮素与异佛手柑内酯联用后,具有显著的协同增效作用。还具有较少的毒副作用,使用方便,提高患者接受程度,具有开发成治疗哮喘药物的前景,具有重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科技成果转化形式:
专利权转让
三、拟交易价格
专利权转让费:贰万元人民币整
四、价格形成过程
经成果完成人与黑龙江众信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协商,双方同意该成果以协议定价贰万元转让专利权。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该专利转让持有异议的,以书面方式向我中心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11日,受理部门为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管理中心(主楼306室)。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451-82193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