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校政发﹝2023﹞24号)的规定,对“治疗阿尔茨海默的植物提取物”发明专利转让事项公示如下:
一、专利基本信息:
发 明 人:张宁;刘国良;耿放;王发善;刘斌;雷霞;薛慧;杨柳;
专 利 号:ZL 2018 1 0424712.4
专利权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成果简介:本发明公开了治疗阿尔茨海默的植物提取物,所述植物提取物为阿福豆苷。本发明通过实验证实了阿福豆苷可以有效的保护AD模型中的神经细胞,提示阿福豆苷可以作为有效的活性成分应用于阿尔茨海默的治疗。本发明同时通过MacSynergyII分析证实了阿福豆苷与部分植物提取物联合应用具有较强的协同效应,提示阿福豆苷可以与其它植物提取物联合制备药物组合物应用于阿尔茨海默的临床治疗。该成果目前尚处在实验室产品研发阶段,预计3-5年内可以投产,一旦投产将产生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科技成果转化形式:
专利权转让
三、拟交易价格
专利权转让费用:壹万元
四、价格形成过程
经成果完成人与黑龙江儒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双方同意该成果以协议定价壹万元转让专利权。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该专利转让持有异议的,以书面方式向我中心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6日,受理部门为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管理中心(主楼306室)。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451-82193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