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校政发﹝2023﹞24号)的规定,对“一种纤维素酶及其应用”发明专利实施许可事项公示如下:
一、专利基本信息:
发 明 人:谢海龙,韩晓亮,王雪婷,刘源,吕晨
专 利 号:ZL 2020 1 1475330.8
专利权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成果简介: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来源于产胡萝卜素微杆菌(Microbacterium kitamiense)的纤维素酶及其突变体,所述纤维素酶突变体能够在85℃的环境中高效降解纤维素底物,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二、科技成果转化形式:
实施许可
三、拟交易价格
实施许可费用:壹万元整
四、价格形成过程
经成果完成人与黑龙江鼎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双方同意该成果以协议定价壹万元实施许可该专利。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该专利实施许可持有异议的,以书面方式向我中心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21日,受理部门为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管理中心(主楼306室)。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451-82193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