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校政发﹝2023﹞24号)的规定,对“一种智能中药切片机”发明专利转让事项公示如下:
一、专利基本信息:
发 明 人:孟鑫;孔玲;鲁金月;孙彩雯;公雨欣,祝星宇
专 利 号:ZL 2021 1 0993237.4
专利权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成果简介: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智能中药切片机,涉及农产品、农副产品、药材加工技术领域,包括底板,所述底板的顶部设置有工作台,所述工作台的顶部设置有立板,所述底板的顶部且位于工作台的上方设置有固定架,所述立板之间转动连接有丝杆,该智能中药切片机,通过设置有丝杆、第二皮带轮与转动轴,使得推板推动药材进行自动进给的同时,通过传动机构传动,使得转动轴同步进行转动,从而能够自动对药材进行切片,同时减少了能源的消耗,同时通过设置有固定盘、固定轴与刀片,当需要调整药材的切片厚度时,可以通过控制第二电动伸缩杆启动,进而控制位于工作位置刀片的数量,进而调节药材的切片厚度。
二、科技成果转化形式:
专利权转让
三、拟交易价格
专利权转让费用:贰万元整
四、价格形成过程
经成果完成人与四川子羡商贸有限公司协商,双方同意该成果以协议定价贰万元转让专利权。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该专利转让持有异议的,以书面方式向我中心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11日,受理部门为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管理中心(主楼306室)。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451-82193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