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发﹝2018﹞117号)的规定,对“一种治疗缺血性脑卒中的中药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实施许可事项公示如下:
一、专利基本信息:
发 明 人:周海纯;朱路文;郭蕊珠;马育轩;王艳丽;张晓娟
专 利 号:ZL2017 1 0074501.8
专利权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成果简介:缺血性脑卒中是由脑血管血液循环不畅或供血不足导致的大脑局部缺血性疾病,占脑卒中患者比例的85%左右。文献报道,补阳还五汤组方经临证加减,临床治疗缺血性脑卒中的有效率达40%~80%。本发明的发明人经过大量处方筛选发现,补阳还五汤传统组方在加入醉魂藤、走马芹、钻秆虫等药材后,其对缺血性脑卒中患者的脑梗死面积及神经功能评分的改善作用均有出乎预料的提高。因此一种治疗缺血性脑卒中的中药组合物,由以下中药材为原料制成:黄芪、当归尾、赤芍、桃仁、红花、川芎、地龙、醉魂藤、走马芹、钻秆虫。本发明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上述治疗缺血性脑卒中的中药组合物的制备方法。经过实验证实以及临床使用观察,此专利对于治疗缺血性脑卒中有一定疗效。
二、科技成果转化形式:
实施许可
三、拟交易价格
实施许可费用:壹万元
四、价格形成过程
经成果完成人与哈尔滨德佑堂中医门诊协商,双方同意该成果以协议定价壹万元实施许可该专利。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该专利实施许可持有异议的,以书面方式向我中心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29日,受理部门为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管理中心(主楼306室)。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451-82193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