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发﹝2018﹞117号)的规定,对“皮下肿物快速取出器”发明专利实施许可事项公示如下:
一、专利基本信息:
发 明 人:孟宪宇
专 利 号:ZL 2017 1 0973726.7
专利权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成果简介:皮下肿物快速取出器是一种机械装置,使用方便,操作简单,由两个柱形金属环及三根金属加压杆构成。用手旋转金属加压杆使其在金属环内前进或后退,从而起到加压作用。使用时,患者充分暴露术区,将装置置于肿物位置,并将金属加压杆旋至内环内沿处,常规消毒术区后用镊子轻夹肿物顶端表皮将肿物提起旋转加压杆将肿物固定于内金属环中央,并略加压,用手术刀轻轻划开表面皮肤,一手扶稳装置,另一手分别旋转三个金属加压杆,使其向内侧移动,给肿物以挤压力,将肿物移出体内。此发明专利可减少手术时间,准确定位肿物位置,防止肿物位置发生改变,快速取出肿物。
二、科技成果转化形式:
实施许可
三、拟交易价格
实施许可费用:叁万
四、价格形成过程
经成果完成人与黑龙江硕天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协商,双方同意该成果以协议定价叁万元实施许可该专利。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该专利实施许可持有异议的,以书面方式向我中心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29日,受理部门为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管理中心(主楼306室)。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451-82193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