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发﹝2018﹞117号)的规定,对“一种中药材定量取药装置及其应用”发明专利实施许可事项公示如下:
一、专利基本信息:
发 明 人:周雪明 常卓 柳辰玥
专 利 号:ZL202310433060.1
专利权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成果简介:本发明涉及取药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中药材定量取药装置及其应用,现提出如下方案,其包括罐体,所述罐体的底部固定连接有锥形罐,锥形罐的底部设有下料组件,罐体的顶部设有盖子,盖子上设有驱动组件,驱动组件与下料组件相配合,罐体的外部固定连接有固定环,固定环的下方连接有第一连接环,固定环和第一连接环之间设有拉力传感器,第一连接环的下方连接有磁吸组件,磁吸组件的底部设有接料杯,接料杯与磁吸组件相配合。本发明达到了能够精确的把控下料药材的重量,防止操作人员进行称量下料的过程中,按压第一控制按钮时间过长,导致称重超标,另一方面来说,也可以达到自动称重的目的,以提高称重效率。
二、科技成果转化形式:
实施许可
三、拟交易价格
实施许可费用:人民币壹万元整
四、价格形成过程
经成果完成人与海南艾斯卓普科技有限公司协商,双方同意该成果以协议定价壹万元实施许可该专利。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该专利实施许可持有异议的,以书面方式向我中心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22日,受理部门为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管理中心(主楼306室)。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451-82193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