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发﹝2018﹞117号)的规定,对“一种解酒养胃组合物及其饮品和制法”发明专利转让事项公示如下:
一、专利基本信息:
发 明 人:于纯淼
专 利 号:ZL 202010100405.8
专利权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成果简介:本发明涉及一种药食同源的一种具有解酒护肝功能的组合物。该组合物是由活体蚕蛹虫草、葛根、人参、枸杞、蒲公英、枳椇子、蚕蛹、茯苓和玉米肽组成。本发明提供的中药成分选用药食同源的动植物提取而成,并配以玉米肽,组方配比科学,不添加任何化学物及西药等人工合成组分,安全无毒副作用,具有清热解毒、降血糖、软化血管、祛风通络、对抗自由基过氧化等作用,能抑制胃对酒精的吸收,还能护肝治胆,醒酒、强化蛋白,对实验性肝损伤有保护作用,并可降低血清谷丙转氨酶,促进肝损伤的修复。此外,本发明提供的组合物不但功效显著,而且使用方便,具有很好的市场前景。
二、科技成果转化形式:
专利权转让
三、拟交易价格
专利权转让费用:贰万元整(人民币)
四、价格形成过程
经成果完成人与天问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双方同意该成果以协议定价贰万元转让该专利权。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该专利转让持有异议的,以书面方式向我中心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25日,受理部门为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管理中心(主楼306室)。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451-82193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