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发﹝2018﹞117号)的规定,对“一种神经肌肉电刺激联合微波炮制中药熏蒸治疗装置”发明专利实施许可事项公示如下:
一、专利基本信息:
发 明 人:王加志;李伟;姚壮;王嘉怡;孙宁;李修烨;周照耀;郭婷秀;邢怀钰;孙浩然
专 利 号:ZL 2022 1 0166880.4
专利权人: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成果简介:本发明涉及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神经肌肉电刺激联合微波炮制中药熏蒸治疗装置及方法,包括烟气发生组件,所述烟气发生组件包括储存管固定座,所述储存管固定座的下方通过螺纹连接有中药储存管,且储存管固定座的上设置有输送泵,所述输送泵的上方连接有烟气输送管,所述烟气输送管的另一端连接有蒸熏治疗组件,所述蒸熏治疗组件包括蒸熏箱体,所述蒸熏箱体的外部为无盖长方体,本发明具有本发明设置有蒸熏治疗组件,蒸熏治疗组件中的蒸熏箱体能够独立设置在患者皮肤的表面,能够准确的对患病部位进行蒸熏治疗的工作,提高治疗的效果,同时该装置设置有导气头,导气头能够对患者治疗部位进行撞击按摩,提高治疗的效果。
二、科技成果转化形式:
专利权实施许可
三、拟交易价格
实施许可费:壹万元人民币整
四、价格形成过程
经成果完成人与海南睿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协商,双方同意该成果以协议定价壹万元实施许可该专利。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该专利转让持有异议的,以书面方式向我中心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6日—2022年8月20日,受理部门为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管理中心(主楼306室)。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451-82193438